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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四十二章 来说服科西莫三世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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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科西莫三世为了斯宾诺莎而感到苦恼的时候,洛林公爵正在锡耶纳,他的房间里反复斟酌着他离开维也纳之前,奥地利大公与神圣罗马帝国的皇帝利奥波德一世对他嘱咐的每一个字。
  
  这位洛林公爵,可不是用自己的封地洛林换取了一大笔可观的收入,在巴黎有宅邸,在凡尔赛有房间的那位洛林公爵——在这里我们要稍微回顾一些,洛林原先是位于神圣罗马帝国与法国之间的一个大公国,无论是神圣罗马帝国还是法国,无一日不想把它收入囊中,在“好人亨利”死去之后,他的弟弟继承了他的位置,然后亨利的两个女儿分别嫁给了她们的两个堂兄,也就是我们这里提到的两个洛林公爵,兄长查理,与弟弟尼古拉。
  
  这个弟弟可不比奥尔良公爵菲利普,查理在外打仗的时候,一个鲁莽的士兵误传了他的死讯,尼古拉乘机篡夺了他的公爵之位,在查理气势汹汹地率军回转,意欲夺回封号与领地的时候,没有子嗣,身患无法治愈的疾病,也只有数年好光景的尼古拉索性将洛林卖给了路易十四——自己也待在巴黎不回洛林了。
  
  洛林三大产出:木材、煤炭与钢铁,都能令任何一个国王志在必得,路易十四也不例外,他的将军击败了原先的洛林公爵查理,并不承认他对洛林的所有权,洛林公爵因此不得不流亡奥地利,他的儿子也因此成为了第二个失地王,人们只能称他为洛林先生。
  
  这样的局面在巴黎的洛林公爵死去之后被打破,一听到尼古拉死了,利奥波德一世就立刻宣称,他的头衔应该让小洛林先生继承,这里小洛林先生是否愿意继承叔叔的封号暂且不论,这个名号也毫无价值,除非利奥波德一世,或是某个选帝侯,国王愿意借兵给小洛林公爵(暂且如此区别),让他夺回洛林。
  
  但在法兰西的常备军超过十五万,洛林的驻军超过三万的情况下,大概没人会去做这笔赔本买卖,就连利奥波德一世也不愿意,斯洛文尼亚会战之后就更不可能了。
  
  小洛林公爵当然会因此感到痛苦,同时也无可奈何,也许是为了安抚他,利奥波德一世就给了他一份重要但也不是那么重要的工作,就是作为巴伐利亚选帝侯的使者前往佛罗伦萨,与巴伐利亚选帝侯的女儿,和托斯卡纳大公的长子结成盟约与婚姻。
  
  巴伐利亚大公成为选帝侯是在1623年,这份荣耀与权力是巴伐利亚大公用对哈布斯堡的忠诚换来了,他取代了原先的帕斯廷,他的成功让小洛林公爵仿佛看到了一线希望,所以对这份工作,小洛林公爵尽心竭力,一心想让巴伐利亚大公与他身后的皇帝利奥波德一世感到满意。
  
  他也听说了路易十四正在佛罗伦萨驻跸的消息,可怜的科西莫三世,还派来使者说,在盟约尚未达成之前,最好不要让法国人得知此事,免得横生枝节,小洛林公爵虽然不屑,但为了避免出现意外,他还是答应了,他带着画像暂时在锡耶纳停留——他第一眼看到锡耶纳的时候,想法与法兰西的王太子一模一样——锡耶纳在他的印象中应该是个妖娆丰满的妇人,现在却是一个胸膛干瘪的老太婆。
  
  幸而锡耶纳终究还保留了一点动人的颜色,那就是一位动人的名姝,她据说来自热那亚,母亲是一个大宫女——来自于伊斯坦布尔的托普卡帕宫,父亲是苏丹的兄弟,因为一人继承法被现在的苏丹杀死,她的母亲就带着她逃了出来,当然,愿意相信她的人很少,不过此时的名姝多半都会冠上一个如此这般的名头,好提高身价。
  
  但这位自称哈弗莎的名姝确实带着一点特殊的异域风情,她头发乌黑,皮肤雪白,眼角与嘴角边带着无限风情,她不像是现在的意大利女性那样穿着束身衣与大摆裙,反而如伊斯坦布尔的女性那样穿着长袍,系着垂到腹部的腰带,脚下踩着流光溢彩的拖鞋,头上戴着一顶圆帽,帽子上插着一根很长很大的鸵鸟羽毛。
  
  她袒露着胸口,但只是一个含蓄的三角,与最近流行的,越来越大的方形开口与弧形开口完全不同,这让小洛林公爵感到愉快,毕竟他受够了看到法国人的东西。
  
  哈弗莎举着一罐子葡萄酒走进他的房间,腰肢款款摆动,虽然没有束身衣,它注定了不会如凡尔赛宫的贵女那样纤细得令人担心,却也别有风味——主要是它在床帏之间可以爆发出叫人狂喜的力量,小洛林公爵伸手挽住她,接过酒罐,“坐在我的膝盖上,”他说:“我的小知更鸟,你给我带来了怎样的消息?”
  
  对了,他在这位名姝身上花费了不少钱财,可不都是因为享乐,名姝们多半都担负着奸细与掮客的职责,情报从男人们的嘴里流出来,在她们这里聚敛起来,而后她们分门别类,看顾客的需求,一件件地卖出去,只不过她们很少会因为顾客的要求,专门去打探什么事情——顾客们偶尔失言,也许他们自己都不记得,但要打探,必然要留下蛛丝马迹。
  
  哈弗莎告诉他,法兰西国王可能会在圣母升天瞻礼后的第三天离开佛罗伦萨,回转法国。
  
  这样的消息,只要小洛林公爵的侍从精心一点,也能知道,毕竟一个国王的仪仗与侍卫,仆役组成的大军,不是随心所欲,爱怎么走就怎么走的,他们和军队一样需要设定路线,预备给养,需要可能的支援,还有接应。
  
  “我给你一只戒指,里面嵌着的红宝石有你的小指头那么大,”小洛林公爵说,“然后你要把值得这个价钱的消息说给我听。”
  
  哈弗莎看了他一眼,伸出手,意思很明白,不见东西,她是不会说话的。
  
  小洛林公爵从口袋里掏出戒指,给了她。她俯身靠近小洛林公爵的耳朵,带着一点葡萄酒的香甜气息,她说道:“大公长子费迪南昨天与大公吵了一架,据说他有意去巴黎上大学,大公不允许。”
  
  “当然不能。”小洛林公爵说,接下来的话他没说,因为他一旦暴露出他的身份与使命,哈弗莎一转身就会把他卖给其他人,“但这个消息可不值得这枚戒指,这枚戒指价值五百个里弗尔。”